郯城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听 证 会 公 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郯城县国土资源局拟对郯城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举行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6年9月20日上午9点,在郯城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一楼市场交易大厅举行。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
本县相关职能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其他国有、民营企业和法人组织以及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报名或者推荐代表参加。
三、参加听证会申请:
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16年9月10日前(正常工作时间)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需要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或复印件)。申请旁听的,还应当在申请中确定拟旁听听证的人员,并写明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四、书面申请请提交至郯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五、听证会代表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六、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3、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特此公告。
联系人:于安东
联系电话:0539-6151018
郯城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日